原告郑德春与于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02 10:08:23
于生:
本院受理原告郑德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五民初第1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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