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闫某受贿一案,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各单位及乡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闫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犯罪,其本人从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沦为阶下囚!审理期间正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刚刚出台,对本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本案被告人闫某认罪认罚。
庭审后,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组织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旁听人员参观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等,使参观人员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及参观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以后工作中一定以此为戒,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格自律,警钟长鸣!
最后,案件合议庭成员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公诉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如何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深入交换了意见,并一致同意建立合作机制,今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取长补短,相互协作,为五大连池市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