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关爱人类自我——五市法院提前介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20 15:22:14



五大连池法院提前介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


召开案情分析会


三被告非法狩猎的动物

    近日,针对五大连池市森林公安局正在侦查的被告人刘某、商某、李某涉嫌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会同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法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围绕非法狩猎、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召开案情分析会,到案发现场踏查,指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建议公诉机关进行诉前公告并提起公益诉讼,为案件的进一步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2019年11月,被告人刘某、商某、李某在禁猎期,分别在禁猎区五大连池市焦得布林场、五大连池市城东高速公路大桥东、五大连池监狱七分场等地利用禁用工具粘网、滚笼等工具狩猎鸟类。经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三被告人共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白腰朱顶雀131只,锡嘴雀2只,北朱雀8只。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要求、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结合当前疫情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猎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禁止经营利用非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切断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渠道,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习俗,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一份责。

责任编辑:杨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