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五大连池法院、检察院就于某某等人“涉恶”案件进行会商研讨。会上,办案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案人就案件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各起犯罪的事实认定及相关证据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就案件存在的多个问题达成了共识。
经会商研讨,该起案件的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嫌疑人以殴打、辱骂、拘禁等行为索取债务,属普通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根据“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原则,此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五大连池法院以常态化的会商机制,注重及时有效沟通与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优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切实做到“不是黑恶犯罪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涉黑涉恶犯罪能够打准打实、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