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地下停车场,承租人却迟迟不肯交还;承租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对执行通知熟视无睹,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给出答案:强制腾房没商量。
被执行人李某某拖欠银行贷款,以其地下停车场抵押担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李某某称该地下停车场已租给张某某。法院通知联系到张某某,责令张某某在限定日期前将地下停车场腾空,但张某某并不配合法院执行,百般推诿,不愿腾房。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5月7日,限定日期已到,执行局局长及该案法官带领数名执行干警、法警进入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按照计划对该地下停车场进行强制腾空清退。执行干警仔细勘察了地下停车场内的所有物品后,便开始逐一清点、登记和留影留像。在腾空过程中,执行法官对承租者张某某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讲明拒不腾房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一番交流,地下停车场承租者张某某同意将停车场内的东西自行清理完毕,并将停车场钥匙交至执行法官,此次腾空地下停车场顺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