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六·五” 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五大连池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要求,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共分为三项内容: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利用法院“两微一网”及办公区域LED大屏幕发布有关环境保护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视频资料。二是五大连池法院干警在废纸背面写下 “遵守环保法规 践行绿色生活”“绿色—生命之源”“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环保宣言并签名、拍照,神态活泼,笑容亲和,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遵守环保法规,践行绿色生活。三是法院干警走进五大连池宝泉啤酒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向该公司员工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使企业真正了解到当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营造了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达到强化环保意识与生态意识的目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以上门普法的形式进行环保普法,让企业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同一片蓝天下,全世界同呼吸,共命运。五大连池法院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环保法律意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倡导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建设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