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你们帮我执行回来材料费,不惧寒冬还能送到家来,真是辛苦你们了,辛苦了....”申请人王某从执行干警中接到执行款时,高兴地说道。
2015年9月到年底,高某在王某处赊购建筑材料共计10638元,约定月利率1.5%,后高某偿还5000元,余款本息一直未给付。王某诉至法院,判决高某偿还王某材料款共计本息9190元。约定期限到期后,高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有关可供执行财产的信息,充分了解其执行能力,并多次传唤至法院,规劝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人高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由于申请人王某家住偏远乡镇,且为个体商铺,没有时间来到法院领钱。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执行法官开启绿色通道,为王某代办领款手续并亲自将执行款送至家中,看到申请人脸上的笑容,执行法官感到非常欣慰。
近年来,五大连池法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当事人解决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