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化解解纠纷 和解撤诉事了结

  发布时间:2021-07-06 15:19:47



深入化解解纠纷 和解撤诉事了结

    6月3日,五大连池法院受理了原告高某某诉被告黄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高某某诉求黄某某给付拖欠工程款,本院定于6月29日开庭审理。 

    开庭当日,被告黄某某提出反诉,要求高某某给付工程施工期间雇佣工人的伙食费、塔吊租赁等费用。本案因被告当庭提出反诉,本院重新确定了开庭时间。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原为好友,因工程施工问题产生了一些误解,以至于起诉到法院。法官对双方诉请的内容及相关事实进行了初步了解,把握住此次双方当事人都到场的机会进行调解,从施工实际情况出发晓之以理,从双方的朋友关系出发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自行和解,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结案并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法院人的追求。五大连池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多元调解机制,为实现案结事了,使司法审判工作高效率、便捷化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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