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了,帮我要回22年的赔偿款,你们为群众办实事的行为让我感到很暖心!”当事人蒋某某将锦旗送到五大连池法院执行局时说道。
蒋某某是五大连池市龙镇北河村村民,1997年五大连池市龙镇北河村刚刚成立,村委会雇佣12位村民在村里埋电线杆。蒋某某就是这12位村民中的一位。施工过程中,两个15米长的水泥电线杆突然从车上滚落下来,砸中蒋某某的左腿,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蒋某某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北河村村委会赔偿蒋某某4.5万元。
1998年,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当时北河村村委会刚刚成立,没有资金,无法给付蒋某某该笔赔偿款,案件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5月末,蒋某某再一次联系到执行局,说明自己的情况,在蒋某某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第二年,其妻子便与他离婚,家中他和90多岁高龄的老父亲只能靠每人6亩地的口粮田维持生活。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去档案室将卷宗调出,并把该案件分配给负责该辖区的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去北河村了解情况,得知村委会资金短缺,仍然无法履行该法律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现状,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党委,通过多次沟通,在党组书记的协调下,由镇政府先行垫付3.7万元。其余款项年末之前一次性解决,一件22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自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局聚焦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收案后,通过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住所地送达文书、线上办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强执行、保民生”,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此外,执行法官还与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谈话、了解对法院工作的看法,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查找、梳理在执行办案、为民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力求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下一步,五大连池法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