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喷药伤邻地 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7-16 09:56:33



喷药伤邻地 调解化纠纷

    7月15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原告向某与被告于某系地邻关系,向某种植大豆,于某种植玉米,6月中旬,于某为加强田间管理,向其种植的玉米地喷洒农药时,因受风力影响,使向某种植的黄豆受到药害。双方因争议较大,协商不成,向某将于某诉讼至法院,要求赔偿所受药害的损失。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且该起纠纷中所造成的损失仅为几千元,所需鉴定费却为上万元,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司法诉累,在开庭审理前给双方当事人做庭前调解工作。在调解室内,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分别进行了相应法律知识的讲解,并以有利于双方今后生产、生活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原告向某撤回起诉。 

    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树立起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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