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五大连池法院成功调解5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切实将 “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刘某、陈某、刘某波、陈某忠、张某先后来到五大连池法院立案庭起诉。诉称:被告高某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原告所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双方经交涉,被告高某答应将土地款讨回,后被告高某只给付部分土地款,剩余土地款经原告们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故将被告高某诉至法院。立案后,由五名法官分别审理。承办法官们接到案件后,发现该案被告均系高某,且为同一案由,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商议决定合并审理。法官们为查清案件事实,多次下乡调查取证,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为华山农场职工,有矛盾化解基础。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们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释法明理,从多角度解疑释惑,疏怒气、解怨气,疏解结合,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五大连池法院将持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把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