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漏水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多方协调,纠纷合理化解。
原告李某因阳台、客厅顶棚漏水造成损失,起诉楼上住户王某要求赔偿,王某辩称阳台漏水并不是其原因导致,而是因为开发商在建设时设计不合理,窗户上无防雨檐、窗户有缝隙导致漏水,与王某无关。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彻底解决矛盾,主审法官及书记员同李某、王某、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到房屋处进行现场查看。经过现场查看及从小区物业处得到的信息,该小区普遍存在漏水情况,但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承办法官经与小区物业及当事人多方协调,物业公司同意与该单元各楼层业主沟通,对该单元漏水情况进行统一维修,由各个业主分担费用,王某也同意帮助李某进行房屋修缮,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李某撤回了起诉。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此次调解使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到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五大连池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力求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