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雷霆2021”执行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继续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拒执行为,迅速执结涉民生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千元,生效判决经公告送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方打探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内蒙古,带领执行干警前往内蒙古被执行人王某居住地,向王某释法明理,希望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却坚持说自己未收到判决书。随即,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诉讼环节审判员得知,生效判决经报纸公告送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王某解答有关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经执行法官耐心讲解、有效沟通后,被执行人王某五日内主动来到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联系执行法官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力求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