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醉酒骑上你心爱的小摩托 一不小心将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发布时间:2021-12-09 10:35:41




12月6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受理三起醉酒驾驶电动车危险驾驶案,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我院决定当日立案,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三起案件,当庭判决三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均不上诉。做到当日立案,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当天审结。


法官说法:

电动车目前是百姓出行较为普遍的交通工具,价格低,速度快,不用上牌照,很受百姓喜爱,殊不知醉酒骑上你心爱的小摩托,一不小心将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机动车的范畴不仅包括汽车还包括超标电动车。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一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标准,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面临刑罚处罚。并且醉驾电动车比汽车危险性更高,如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没有任何保护,不得不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博,后果可想而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记,争做文明“驶”者,莫当交通“醉”人!

责任编辑:薛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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