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费缴纳,规范法院诉讼费、涉案款项的收发管理,五大连池市法院全面启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纳入省财政统一管理,与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在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以及办理诉讼退费,一律使用电子票据,原纸质票据停止使用。同时,承办法官也可在办案系统中即时浏览款项缴纳的电子票据信息。
如何获取电子票据?
1、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电子票夹”小程序。
2、点“手机号注册/登录”,使用起诉书上预留的原告手机号码登录。
3、登录后点“我的票夹”即可查询全部电子收据,点击进入相应的票据可查看详情,详情页下方点“查看电子票”可下载票据。
温馨提醒:
当事人请注意
立案时留存的手机号码
一定要准确且长期使用
否则会影响您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