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肇事责任纠纷案。2021年5月,被告刘某驾驶车辆将原告陈某撞伤,陈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陈某向法院起诉刘某和某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十余万元。
主审法官认为,该案案情比较清晰,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司法诉累,提高审判质效,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该案可以按照普通案件独任程序审理。经法官认真梳理,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一起因机动车肇事引起的责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对于审理期限超过3个月,因评估、鉴定审计、调查取证等程序耗时较长,环节较多,超过了简易程序审理的适用时间,依照修订前的法律规定,一般都转为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民诉法修订实施之后,对于独任制审理的案件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独任制普通审理程序。对于案情清晰明朗,但程序繁琐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