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11万执行款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2-05-18 17:01:34



5月16日一大早,当事人王某,带着一面“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感谢五大连池法院,感谢你们的秉公执法,短时间内帮我追回了投资款,谢谢你们!”。

案情回顾:王某与郎某、张某系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只进行了一次合伙,均无再次合作的意愿,王某主张要求郎某、张某对其合伙进行清算并退回合伙投资款11万元。经本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郎某、张某应退回合伙投资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郎某、张某仍未给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钱款进行冻结。执行员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认为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他先是安抚申请人的情绪,让他们多些耐心,看在双方合作关系上,再宽限对方一些时间。接着他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要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可存在逃避和侥幸心理。最终经过执行员多次劝解,轮番做思想工作,成功在一周之内追回11万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

一声感谢、一面锦旗代表当事人对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一方面,体现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另一方面,也是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的生动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会一如既往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力争做到执行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缩短执行案件办理周期,奋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责任编辑:薛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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