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法院召开2022年失信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8-17 10:37:40



五大连池法院召开2022年失信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五大连池法院召开失信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大连池法院近年来办理的典型的失信惩戒案例,提醒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请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发布会由执行局负责人李宝林主持。 

    会上,五大连池法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唐运富通报了五大连池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0余人,发布典型案例2件。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乘坐高铁、飞机、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子女上学、本人求职、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在社会生活中处处碰壁。 

    典型案例一

    “法官,我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在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时都被拒绝,无法出远门。另外,在寻找工作中,多家用人单位因我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不录用。我愿意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请求法院将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这是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对法官的一段告白,案件为: 王某与张某抚养费纠纷一案,2013年王某与张某离婚,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每年给付3600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对王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7月11日,王某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因王某要外出但出行受到限制,遂决定履行判决义务给付2013至今的10年抚养费近4万元,并申请法院取消限制出境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当即联系张某,张某表示同意并恢复案件执行,但由于张某人在外地,恢复案件材料不全,执行法官梳理手中案件,去张某所在地办案并带回张某手中的材料恢复案件。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于2022年7月22日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典型案例二

    刘某与董某土地承办经营权纠纷一案。刘某与董某合伙承包某村农户土地约140公顷,并商定先预交承包费50,000元,但董某未实际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后经刘某多次催要,董某一直未给付承包费。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董某退还定金及利息,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还款到期后,被执行人董某有能力履行,但三个月内仍未履行,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两委换届时,董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格参加竞选,尝到苦头的董某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刘某,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生活处处受限,实在太不方便,经与刘某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董某表示愿意还款并达成还款协议,希望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一步,五大连池法院将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健全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不断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起诚信兴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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