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市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孙某驾驶电动车直行,与同向行驶并驾驶机动车左转的被告王某发生碰撞,致孙某受伤,后孙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经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故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王某承担责任。
调解现场
民一庭法官陈真义接手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认真倾听双方意见,依据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讲解争议焦点法律事实,让当事人从法律角度出发,衡量自身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双方对事故事实无异议,但对具体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就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款项支付时效等向双方进行释明。
考虑到被告王某的经济状况,经过陈法官的耐心劝导,最终原告孙某听从法院建议,同意王某分两期赔偿孙某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