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款已经到账,感谢法院,要是没有得到救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了......”陈某激动地说。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这笔司法救助金犹如“及时雨”,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案情回顾
陈某在2021年6月20日在大棚劳作过程中被王某砍伤,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经五大连池法院判决,被告王某需赔付医药费等共计1.39万元。陈某向五大连池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帮助其讨要赔偿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是低保贫困户,同时患有精神疾病,没有配偶和子女,其监护人年老体弱没有承担能力,一家人生活极其窘迫,难以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事故的发生让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该案陷入僵局。
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燃眉之急,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告知陈某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并指导协助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法院经审核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向市委政法委申报。通过审批,申请执行人陈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领得1.39万元司法救助金。
国家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积极作用,陈某案件仅是诸多司法救助案件中的一个。今后,五大连池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司法救助制度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