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收案大幅上升,送达任务越来越重,五大连池法院高度重视送达工作,在送达工作过程中,不仅利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手段,法院与法院之间的委托送达也成为送达的一种常见方式。
今年以来,我院接收各地法院委托案件30余件,均及时、高效完成委托送达,为解决各地法院审判工作及向其他法院学习提供了机会。
委托送达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一种送达方式,对于跨地区法院送达工作开展是方便快捷的,如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院的案件,由于被告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在我市,按照其委托的内容帮助其完成审判辅助工作,大大缩短了司法成本,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而我院针对外省案件,也会采取委托送达的方式。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了解到被告非我省人员,且无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情况下,联系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法院委托送达,后顺利完成送达。
委托送达是法院之间相互协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正义的共同追求,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