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丁某对某直播间的电脑设备“情有独钟”,上演现实版“薅羊毛”,一个月之内连续盗窃六次,最终被抓获。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8月19日,被告人丁某发现五大连池市文体中心二楼北侧直播间内有大量办公设备,便心生歹念,想将电脑设备据为己有并出售。 一个月内,六次到直播间内进行盗窃。每次盗窃后,丁某都将盗窃来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显卡出售给电脑配件商店。经价格认定中心对丁某盗窃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显卡进行价格认定为人民币2530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财富是要靠自己的勤劳、智慧来创造的,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受到法律制裁,留下终身污点。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