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纠纷互殴导致双方住院,
互殴举动如何认定责任?
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赔偿?
魏某与林某同为某村村民,系地邻。2022年6月5日8时许,魏某毁掉了邻地林某的两条垄的青苗,二人因此发生争吵,在拉扯中双方受伤,后二人均住院治疗。事件发生后,魏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林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故诉至法院。
以案释法
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健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魏某与林某因土地发生纠纷,继而动手厮打,使魏某的身体受到伤害,林某应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林某的身体受到伤害,魏某应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结合公安机关对各方的行政处罚及本案魏某毁坏林某所种植青苗在先的实际情况,法院确定魏某承担损失数额的40%,林某承担损失数额的60%。经法院判决后,魏某与林某认识到地邻关系应该互相谦让,和谐友爱,双方均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所确认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