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提高一保障” 积极融入乡村治理

  发布时间:2022-12-13 15:59:26



法官设立普法宣传点,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法官深入村屯地头指导村屯群众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


法官到村民家中进行调节

五大连池市和平镇黑土资源丰富,居民普遍以种地为生。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积极发挥派出法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乡村工作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各类涉农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和平法庭专门梳理辖区内近十年常见涉农问题的引发方式、争议焦点、如何避免等方面,制作成“重点小册子”深入村屯发放给各村村民,并留各村民委员会备用,在各村屯之间供村民使用。使村民了解如何避免涉农法律纠纷,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村屯群众进行调研发现,村屯群众之间化肥农药买卖、土地流转等多采取口头约定或一张“条子”的方式,导致纠纷发生时缺乏有效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和平法庭专门制作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农产品销售合同等常见合同样本供村屯群众使用。深入村屯地头指导村屯群众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在下乡巡回审判中,充分发挥法官的指引功能,动员村屯群众观摩审判现场,法官在田间地头以案释法,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二、提高农村司法效率,高效解决涉农案件

制定《和平人民法庭与乡镇及村民委员会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成立由村书记担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与法庭庭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涉农问题调解办公室。在各村屯设立调解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精确引导分流,再由熟悉村屯环境、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各村屯调解员充分发挥作用,使大量涉农案件“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与辖区各村村民委员会合作,设立村屯审判点,“开庭到乡村、审判进作坊”,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床头塌下调解,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来自身边的司法关怀,打官司少担心、少操心,真正做到法官多下乡,村民少跑路。和平法庭近三年,利用巡回审理点结案300余件,让巡回审判工作成为人民法庭联系百姓、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三、保障农业正常生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在保障春耕秋收方面,法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涉及春耕秋收生产的涉农案件,优先排期开庭、审理。注重调判结合,在积极进行调解的同时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涉农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预防和控制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保障生产资料方面,一是提高村民主观意识。针对市面上常见劣质种子化肥的危害进行宣讲,提高村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在村头张榜公开已经经法院判决确认销售的种子化肥为劣质的商家,并对其所销售的农产品种类进行风险提示。二是针对需要进行保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纠纷案件,和平法庭积极联系当事人双方及买家进行销售提存,避免涉案农产因为时间过长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对已经产生药害造成减产的纠纷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深入药害地块进行实地测量,联系双方协商解决措施,对于无法确定药害来源的,优先进行司法鉴定,及时公开鉴定结果并形成预防案例,对村屯群众进行讲解。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将以司法便民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着力点,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发挥推进社会治理能量。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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