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五大连池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质效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运富、新闻发言人张传玉出席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2022年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情况。
2022年,五大连池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29件,旧存416件,审结、执结5,429件,与上年同比上升0.2%和11.6%,结案率96.17%,与上年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五大连池法院被评为全省“学习型法院”,景区旅游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立案庭被评为“第20届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
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90件,审结88件,结案率97.78%,判处罪犯109人,当庭宣判率70.5%。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4件,判处 4人。与市纪委联合开展“公开审理职务犯罪,百名机关干部接受警示”主题廉政教育,组织130余名市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审理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5件,判处21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对3名犯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判处刑罚。依法惩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47件,判处罪犯53人。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平均庭审时间10分钟。
二是受理民商事案件2,865件,旧存244件,结案2,954件,结案率95.01%。对涉农民工案件、涉金融部门案件、涉疫情企业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企业因疫情影响产生债务的,通过调解、延缓、分期还款为企业复工生产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审理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6件,下发司法建议书35份,维护了金融秩序。妥善审理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479件,维护五市人民家庭安宁祥和。审结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30件,保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受理行政案35件,旧存8件,结案41件,结案率95.35%。与行政机关沟通研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12件,提出司法建议2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环资类案件行政、刑事、民事“三合一”模式集中审理,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发展。判处首例环境修复费诉讼案,某运输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判处破坏环境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148.9万元。
四是受理执行案件2,051件,旧存155件,执结2,175件,结案率98.14%,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0人,限制高消费1,751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雷霆•2022”执行攻坚行动,集中结案776件,执行到位金额5,500余万元。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全程直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82套公寓、5个车库、2户住宅强制执行案件过程,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推行网上立案、自助查询、电子送达等信息手段,形成科技诉讼服务模式,网上立案2,853件,发起电子送达4,287次。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个性化诉讼服务。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升级执行指挥中心,提升网络查控能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化判后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案件。坚持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彰显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