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2023-02-21 15:12:05


继女意外身故引发遗产纠纷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

继子女死亡

继母能否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审理认定继母享有继承权,并判决继母继承继女遗产的20%

案情简介

唐某某年幼时母亲离世,10岁时,父亲唐某与秦某登记结婚,唐某某由生父唐某与继母秦某共同抚养长大至其独立生活。唐某某成年后,与邹某结为夫妻,生育儿子邹某某。2009年,唐某与秦某协议离婚。2021521日,唐某某与父亲唐某在同一事故中身亡。邹某与其子邹某某以秦某系唐某某继母,且与唐某某的父亲已离婚,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裁判唐某某的全部遗产由邹某及其子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与唐某结婚时,唐某某尚未成年,唐某夫妻共同将唐某某抚养至独立生活,秦某与唐某某之间形成了具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女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自然解除,故秦某仍系唐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综合秦某抚养唐某某的具体年限等因素,依法确认秦某继承唐某某遗产的20%,其余遗产部分由邹某及其子继承。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继母抚养继女长大享继承权。在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问题上,应当遵循“付出与回报相对应,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基本理念。《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被继承人的父母不仅包括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扶养关系”的深层价值取向,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实质要求。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问题,更符合民间善良风俗和老百姓的通常认知。该案中,秦某对唐某某履行了抚养义务,理应依据抚养教育的程度享有继承对方相应遗产的权利。因此,法院作出的上述裁判于法有据,也与公序良俗相符。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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