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累。
案情简介
被告陈某某分别于2021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8日从原告某银行通过信用担保办理贷款合计30万元,至2023年1月21日贷款到期。银行多次向陈某某催收还款无果,无奈将陈某某及其担保人杨某某、李某某诉至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可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由于联系不上被告陈某某,办案人员通过线下找寻、网络协查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联系。调解过程中,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对欠款本金和利息达成还款协议。至此,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后语
便利、快捷是诉前调解程序最突出的特点。近年来,人民法院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满足了当事人想尽快解决矛盾纠纷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