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受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因9781元欠款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对簿公堂,在法官的调解下,不到一周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
原告张某是一家餐饮企业老板,被告黄某是其“老顾客”。2020年至2022年,黄某在张某处赊欠餐费款累计19780元,黄某于2020年9月偿还10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拖欠未还,至2022年10月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拖欠餐费。
五大连池法院结合张某反映的情况,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着力点开展调解工作。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并记录张某诉求,立即联系此纠纷涉及的其他当事并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示之以利。在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的悉心疏导下,张某与黄某最终达成和解,黄某如数归还欠款。
诉前调解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节约当事人司法成本,同时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有效缓解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