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五大连池法院的法官们,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近日,五大连池法院的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到当事人手中,当事人连连道谢。
基本案情:卢某驾驶汽车与宁某相撞,致使宁某受伤,后宁某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卢某给付宁某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赔付义务,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等发出查询通知,经查询卢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卢某沟通,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卢某的思想工作,说明抗拒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卢某将全部执行款项当场全部给付到位。
法院提醒: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实现不仅依靠法院的执行措施,更有赖于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准确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财产情况等详细信息,有利于法院根据线索迅速执行到位,最快速度兑现“真金白银”,最高效率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