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三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拖欠多年久不还 诉前调确化纠纷
1996年,被告五大连池市某村委会在原告李某处赊购煤炭,拖欠李某煤款34300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某村委会一直以没钱为由拖欠煤款。无奈之下,李某诉至五大连池法院。
立案庭干警在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认为该案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更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且能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决定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法院工作人员释法析理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村委会于2023年1月1日前给付李某煤款34300元并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化解,李某和某村委会之间的矛盾也得到缓和。
再次失信拒履行 强制执行促案结
双方约定的履行时间已过,某村委会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李某遂依据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为了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受理后,五大连池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就此案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执行干警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有可供执行的足额存款,执行干警遂依法扣划,并发放给申请人李某,此案顺利执结。
五大连池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诉前调确+司法确认+强制执行”审执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