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坐等收钱 带您了解“执行不能”

  发布时间:2023-07-18 17:21:08


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

经常会遇到申请执行人拿着胜诉判决

“质问”执行法官的情况

……

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

胜诉就一定能够拿到钱

……

虽然

司法途径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途经

但是

对于“执行不能”的情形

即便法院穷尽执行措施

也难以执行到位

什么是执行不能?

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有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类案件被称为“执行不能”案件。

基本案情

罗某、张某与孟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孟某未按生效文书履行支付义务,罗某、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孟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孟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结果

法院穷尽一切措施,未能发现孟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情况和法律规定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且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孟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裁定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不能怎么办?

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后,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有义务继续清偿,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将依职权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预防“执行不能”?

一是当事人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做出法律行为时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时要对借款人的履行能力、财产状况、涉及债务等情况作充分调查了解。为保障所借款能顺利偿还或者执行到位,可以为借款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或者设立保证担保等。

二是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可以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三是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等。

四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可以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我们真诚希望被执行人讲诚信

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

也期望申请执行人

理性认知“执行不能”

对法院执行工作多一份信任和理解

五大连池法院的每一名执行干警

定会全力以赴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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