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对一拒不还款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进一宗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
2014年,徐某因资金周转问题从好友段某处借款4万元并约定利息,后段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0年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徐某偿还段某本息合计5261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偿还,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在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徐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干警对其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对徐某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但并未促进被执行人积极还款,执行干警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段某通过朋友得知徐某行踪,其正在外省打工收入稳定,段某向法院提供线索后,执行干警依法恢复执行,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徐某住所并将其带回法院询问,过程中徐某依旧消极对抗执行,执行干警果断亮剑,决定对被执行人徐某实施司法拘留。
顺利执结
在司法拘留的第三天,徐某向探视家属表达还款意向,徐某家属向法院提出一次性还本金4万元提前解除徐某司法拘留,经执行干警的协调与劝解,申请执行人段某同意放弃利息接受4万元本金的调解意见。在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家属现场给付执行款,被执行人徐某提前解押,此案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既讲硬度也讲温度,司法拘留不是必然手段,但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是绝不允许的。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善用尽用各种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