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3-10-25 15:41:12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情、明理,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2022年,何某、刘某与胡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冲动之下,何某、刘某用管制刀具砍伤胡某,胡某损伤程度评定为伤残十级。 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赔偿胡某经济损失合计46330.68元,其中何某承担37064.54元、刘某承担9266.14元,二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何某、刘某在监狱服刑未能履行赔偿义务,胡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何某名下银行存款仅300余元,且被执行人尚在监狱服刑,暂无履行能力。受害人胡某系智障患者,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其母亲照料,家中还有一位残疾的儿子需要抚养,胡某受伤害后医疗费用是本人垫付,本就困难的家庭因此“雪上加霜”。 

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法官收案当天便联系何某家属,经过长达五个小时沟通后,何某家属深受感动,主动缴纳何某应承担的赔偿款。 

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已离异,其前妻不愿代为缴纳赔偿款,但提供刘某名下有一份保险单可供执行,经调查发现该保险单已经停止缴纳,退保现金价值为4000余元。至此,赔偿款仍未能履行完毕,案件陷入僵局,如按照法定程序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权益不能完全实现。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何某家属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消除其对立情绪,告知配合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有利于被执行人在监狱中的考核,若不履行,既不利于被执行人回归社会,又会影响今后工作生活和子女就学就业。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何某家属最终同意代替刘某缴纳剩余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当执行工作中出现特殊情况,五大连池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原则,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运用人性化执行方式,以调促执、刚柔并济,妥善化解纠纷,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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