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初,罗某在网上联系2个跑分团伙,将名下的浦发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提供给身份不明的人使用,并帮其刷脸。经查,单向流入涉案银行卡账户的资金达100万余元,其中31万经查证系涉诈骗资金。罗某获利1.8万元。经侦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于2022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将其抓获归案。
12月1日,五大连池法院依法宣判该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罗某明知涉案款项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对罗某发出五大连池市首份《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公益活动。
同日,罗某在微信朋友圈开展了缓刑考验期间第一次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将相关文章转发至朋友圈,并在评论区交流互动,揭示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活动行为的危害性,以此警醒身边的亲朋好友。
据主审法官介绍,五大连池法院发出《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罗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每月至少从事一次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公益活动,利用微信或其他自媒体转发反诈宣传信息不少于10条。通过《反诈宣传服务令》这种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的形式,可以进一步增强反诈宣传的效果,也能够让罗某更加理解反诈工作的重要性,降低其自身重复犯罪的可能性。
案件虽已结案,但反诈工作并未止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年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持续以法治教育为依托,通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切实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筑牢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线,守护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