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法院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25 16:02:26


房屋买卖在实际生活中十分常见,涉及的金额高、法律问题复杂,稍有不慎都会引起纠纷,造成财产损失。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平息了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吴某从开发商处购得一套住房,当时该小区均未办理房屋三证,在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吴某将该套住房转让给丁某,并签订转让协议,丁某按协议规定向吴某付清房屋转让款并入住。

后开发商为该小区所有住房办理完房屋产权证,丁某要求吴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吴某以转让房屋时未取得三证,交易不合法为由拒绝过户,并要求按原价退还丁某购房款。丁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吴某应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法院调解

经丁某申请,五大连池法院先后向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发协助函查询涉案房产情况。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丁某认为,双方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买卖行为应受法律的保护。吴某认为,转让房屋时未取得三证、交易不合法,因此合同无效,要求按原价退还丁某购房款。

法官对吴某进行耐心解释、劝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吴某应遵守诚信原则,履行转让合同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协助丁某办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各方应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对待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发生。五大连池法院将始终秉承“为民解忧 公正执法”理念,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司法为民水平,勤勤恳恳为百姓办实事,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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