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属间的房屋所有权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黄某与卢某系亲属,黄某欲购买房屋,但不能全额付清且不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经与卢某协商,委托卢某代其办理购房贷款。卢某与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他项权利证,黄某在该银行办理署名为卢某的存折用以还贷。卢某书写了一份声明书,声明买房及归还贷款与其无关。后双方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卢某归还房屋。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梳理双方争议焦点,认为双方本是亲属,决定从柔性沟通入手打开双方心结,以避免“审理一案、双方结怨”的局面。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共同的亲属,联合亲属多次与双方沟通,向双方明法悉理、分析是非曲直,采用换位思考、背靠背分头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将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还修复了原被告的亲属关系,有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在处理亲友矛盾纠纷中,承办法官采用以情释理、以理释法,以法解结的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司法温度,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