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为序 共赴新程】严守住宿业保护阵地 为未成年人撑起“平安伞”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7:58



“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度


以案释法、现场宣讲


对经营管理人员提出整改意见


面对面谈心


在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海报

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有效推动全市住宿行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源头预防工作。322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开展对全市住宿行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一是重点对学生公寓、小饭桌、旅馆行业等未成年人住宿场所进行检查,围绕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是否齐全、是否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落实“五必须”、是否知悉强制报告制度,是否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等内容逐一进行检查。二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检查组对经营管理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住宿行业经营者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落实好住宿场所注意义务,严格执行“五必须”及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增强经营者遵法守法的经营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在联合检查学生公寓及小饭桌时,检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在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海报,采用以案释法、现场宣讲的方式,对留宿在校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通过面对面谈心的方式了解了留宿学生们的心理状况及住宿情况,并督促经营管理者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密切关注留宿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如有学生遭遇校园霸凌,应及时与家长、老师取得联系,必要时向警方求助,避免留宿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和引导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同时,针对摸排在校学生校外留宿情况,建立由教育局指定学校定期更新的,学生-家长-老师-住宿地经营者-公检法花名册,了解和关注学生情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未来、呵护希望。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常态化跟踪监督,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全市住宿行业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建立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未成年人入住旅业“五必须”

一、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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