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25日下午,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祥作为法治副校长为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的同学们一堂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课堂上,于祥通过相关的法律条文、生活中真实案例、观看关于校园欺凌视频等方式,围绕校园欺凌六个方面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极其严重后果,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进一步强化学生们自我保护意识。
于祥谈到,校园欺凌往往源于学生之间的误解、嫉妒或不良行为习惯。预防校园欺凌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等。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养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于院长在讲座最后中讲到:“青春是一场修行。这场修行中,未成年人要经历人生的逆反期,希望同学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以逆反为名而肆意妄为,相反,要不断自我审视,加强自律。和父母、老师多沟通,共同度过这一时期,走向成熟。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会保护我们,也会在我们偏离轨道时制裁我们。希望同学们的青春是奋斗的青春,有梦想的青春,积极向上的青春,同学们都能够把握现在,创造美好的未来。”
整个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学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同学们纷纷表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普法用法的宣传员。
通过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加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院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单。
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积极作用,延伸履职职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用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驾,让普法阳光照进青少年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