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慕有话说 害怕胜诉也拿不到钱?这份财产保全攻略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5:05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这类情况该如何应对?

小慕教您用财产保全,

为自己的权利“投保”。

......什么是财产保全呢?


Q1.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财产保全有两种:

1.诉前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②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③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2.诉中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诉讼中的财产进行保全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②一般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③案件具有给付内容。

Q2.哪些案件适用财产保全?

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Q3.申请财产保全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材料。(现金担保、房屋担保、保函担保等)

Q4.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1.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2.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船舶等;

3.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4.被申请人的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等;

5.被申请人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

6.被申请人的厂房、机器设备等;

7.被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申请人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Q5.财产保全的措施及期限?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不同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不同。期限届满,其强制措施效力即告消灭。具体期限如下:

1.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2.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

3.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

Q6.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申请费属于诉讼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Q7.采取保全措施后,这部分财产可以直接抵债吗?

不可以。查封后的动产或不动产等需要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查明被申请执行人确认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进入对查封标的物的评估拍卖程序。债权清偿顺序包括按顺序清偿与按比例清偿。


温馨提醒:财产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利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得当,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申请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和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考量,在诉请的请求范围内申请,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责任编辑:杨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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