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广泛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打出执行工作“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案情简介
陈某与田某、李某夫妇是民间借款关系,齐某与贾某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田某、李某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田某、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田某、李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民事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法院执行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遂决定对田某拘留15日,田某意识到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自愿提出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2个月后,田某仍未履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干警联系不上,于是对担保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几日后,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法院,让执行干警很是意外。当执行干警问起为何在和解协议之后就无法跟他取得联系。田某说道:他并不是有意躲债,而是因身体抱恙,在医院住院。执行干警随即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展开了调解工作,分析了一下目前执行遇到的困难以及被执行人的现状,最终双方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协议。5月13日,被执行人主动将第一笔欠款送至法院。
近年来,五大连池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拘留等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形成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在此提醒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请务必主动、及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履行,否则法院将会穷尽一切司法强制措施、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