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龙镇法庭高效审理了一起涉农土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被侵占土地顺利归还原告,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后原告送来锦旗对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2014年张甲与龙镇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了土地面积、位置及承包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张甲向村委会一次性缴纳了承包费。2023年,案涉土地被张乙抢种33亩,损害张甲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张甲发现后与张乙激烈争吵,经村里多次调解仍未化解双方矛盾,张甲遂将张乙诉至五大连池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张乙称案涉33亩土地为开荒土地,原告张甲没有证据证实是其所有,拒绝退还与赔偿,并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张甲补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从平息双方激烈情绪着手,从理、法等多角度出发,分别为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厉害关系。经审理查明,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张甲所有,张乙无权继续侵占或使用,判决张乙停止侵占土地,立即返还张甲33亩土地,限期给付张甲财产损失17,600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五大连池法院法官以认真负责、公正司法、不偏不倚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精神,办好每一桩案件。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是对承办法官的褒奖,同时也是对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