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收到来自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及晋江人民法院的委托送达函,委托五大连池法院向被告(户籍地为五大连池市)送达案件相关诉讼材料。
收到委托送达函后,五大连池法院送达组干警第一时间了解被告相关情况并电话联系,成功找到被告人进行委托送达,并及时向委托法院说明情况。截止到今年6月份,五大连池法院送达组收录各地法院委托案件50余件。
委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对不在本法院辖区居住的当事人和其他讼诉参与人直接送达讼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受送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时,委托法院应将委托事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受托法院,受托法院应积极协助,准确、及时地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委托送达的方式大大缩短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下一步,五大连池法院将继续积极作为,与兄弟法院携手破解送达难题,探寻多渠道送达方式,充分利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共同提升司法效率,以实际行动为节约司法资源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