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兴连池·办实事】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8-14 16:16:54



    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基本案情:

    张某与徐某双方因年龄差异较大、常年异地、缺乏沟通,使感情破裂,张某提出离婚并要求返回徐某向张某所借交养老金钱款。徐某称因为年龄差确实较大,使两个人渐行渐远,同意离婚,对向张某所借款称属实,但双方对金额产生争议,无奈张某将徐某诉至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在庭前调解的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均认为自己对这段婚姻付出了诸多心血与付出,在借款金额方面,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就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本着双方感情虽然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应尽量减少对彼此的影响和伤害等思想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稳定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就借款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张某。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事调解牵扯着方方面面,关系到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安宁稳定。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贯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力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家事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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