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诉员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了,没想到来一次法院,官司还没开始打就帮我要回了赔偿款。这趟法院没白跑,真是又快又省钱!”
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运用“诉前引导+调解”司法服务,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诉前调解和即时履行一步到位的良好效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
2024年7月,陈某驾驶的出租车与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陈某遂到法院导诉台进行纠纷咨询,请求法院判令杨某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误工及出租车停运损失1200元。
导诉工作人员在听取该纠纷前因后果后,认为该纠纷事由简单、事实清楚,以调解方式解决更为妥当,在征得陈某同意后,通过电话与杨某进行沟通,了解纠纷症结。根据当事人思想状态,紧抓有利时机,灵活运用“面对面”调解方式,“情理法”结合开展疏导和规劝,并向双方详细说明调解的益处,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终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
通过沟通,陈某同意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导诉工作人员又通过电话向杨某释明自动履行的好处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杨某随后便将赔偿款一次性转至陈某微信账户,当即履行完毕,双方达成调解,实现了源头解决矛盾纠纷。
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充分利用导诉员处在诉讼服务最前沿的岗位优势,自觉参与矛盾化解,把小小导诉台变成了定纷止争的“前沿哨”,打造司法为民的“第一窗”,以诉讼服务“小窗口”,书写司法为民“大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