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安检值班司法警察在对一名进入安检区域当事人携带包裹进行安全检查时,通过观看X光机发现包内携带手枪子弹一枚。值班司法警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当事人携带的危险物品进行人物分离,并对其进行再次安全检查排除潜在隐患。
随后,值班司法警察向大队长许峻岭汇报相关情况并将此情况上报主管院长。司法警察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子弹暂扣,做好固定和存放,人员隔离控制,并按照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同时,也对该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将接受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核查和处置。
安检是安全保障的第一道关口,过的是安检,护的是安全!法院司法警察通过对诉讼活动参与人进行身份登记查验,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诉讼活动参与条件的人和各类危险物品拒之门外,从而保障来访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审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配合安检,人人有责!
重要提醒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随身携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和携带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应当予以暂扣移交公安机关。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视情节轻重,将受到警告、拘留、罚款等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应主动拒绝携带违禁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和规则,尊重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也避免给自身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