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干警: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不得利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
二、严禁违规收送现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烟酒特产等礼品礼金,不得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不得利用节日拜访、聚会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四、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活动,不得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不得违规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娱乐、公款相互走访,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不得将个人车辆发生的费用转嫁管理服务对象核销处理;
七、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奢靡、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得出现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酗酒斗酒、酒后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十、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不得擅自脱岗漏岗,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外出报备制度。
每逢佳节常自省,身正风清心自安。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抵制不正之风,恪守纪律底线,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以实际行动展现人民法院优良作风。
祝全体干警节日快乐、工作顺利、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