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兴连池•办实事】事故撞成“植物人” 百万赔偿终调和

  发布时间:2025-04-07 16:30:23



4月1日上午,经过五大连池法院民一庭崔亮法官的不懈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原告一级伤残的纠纷案件就此化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被告当场将第一笔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上。

案情简介

2023年,被告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张某推行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颅脑损伤,经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持续性植物生存),处于“植物人状态”。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对于赔偿事宜,双方反复协商无果,张某家人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五大连池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张某受伤严重,急需赔偿款用于继续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崔法官并未放弃,又分别与双方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耐心引导双方说出真实想法,同时向他们释法析理,讲明利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王某给付张某赔偿款132万元,分39个月内履行,第一笔赔偿款42万元当场给付完毕。

近年来,五大连池法院始终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同时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努力促进当事人当庭履行,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严格尊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负责。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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