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夏文华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09:47:59


受理法院: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5424

受理事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夏文华基本情况:被告人夏文华,公民身份号码230231197810182011,男,197810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拜泉县兴农镇大兴村6组 ,住黑龙江省拜泉县恒盛豪庭6号楼32号车库。2023328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申请事项: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2023811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2023)黑1182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夏文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夏文华以其患1.创伤性截瘫;2.骨髓损伤:3.胸椎脱位;4.肋骨骨折等,现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看病治疗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为由,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事项本院已于2025424日立案受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次日起三日内提出。

联系人:夏添     联系电话:0456-6315168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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