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0 17:07:56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信息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马文涛
    监督电话:0456—6315647
    特此公告。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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