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某村,在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的精心调解下,一场关于土地的纷争得以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为乡村的和谐稳定与振兴贡献了司法力量。
案情回顾:2025年5月18日,姜某某与王某某签订了一份土地买卖合同,约定姜某某购买王某某位于太平乡某村的开荒地38.5亩、口粮田13.4亩。合同签订后,姜某某支付了价款并实际控制土地进行耕种。然而,耕种完成后,两人意外得知土地本身不能买卖,个人并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一认知让他们陷入了土地权属的争议之中。无奈之下,双方将此事诉讼至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
处理过程:和平法庭受理此案后,迅速行动,充分运用法庭“三个必须”的处理方法:必须到地头“指一指”,实地查看涉案地块;必须到老乡家里坐一坐,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与诉求;必须让双方当事人互相“碰一碰”,面对面沟通协商。
审判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太平村涉案的开荒地块,在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详细了解了该地块的性质、所有权及使用权情况。通过实地勘察与走访,审判人员对案件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随后,审判人员分别对姜某某与王某某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明,耐心解释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土地买卖的违法性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邀请村干部对涉案地块的种植者补贴等其他涉及双方利益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进一步消除了双方对该争议的认知误区。
在审判人员的精心组织下,姜某某与王某某终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经过一番深入交流,双方当即表示决定进行和解,并就解除合同达成共识。至此,这场土地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土地纠纷涉及农民的生存发展,妥善化解土地纠纷,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更事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生活。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涉农、涉土地案件审判工作,切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实走深。
在此次土地纷争的化解过程中,和平法庭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最优的解决方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和平法庭不仅有效解决了土地纠纷,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乡村的和谐稳定与振兴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和平丰收下的土地纷争得以圆满解决,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更是乡村振兴道路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未来,和平法庭将继续秉持初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